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明确线上线下一致监管原则
2月9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办法》指出,网售药品发展迅猛,但监管法规相对滞后,造成监管环节的一些新问题。为完善监管,食药监总局起草该文件,并希望社会广泛参与讨论。《办法》要求,网售药品应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社会共治;同时依托第三方平台的网络技术、客户粘性等优势,“以网管网”;鼓励“网订店取、网订店送”。起草背
聚焦LDTs监管,探索第三方和医院合作新模式,LDTs发展论坛日程出炉
现如今,第三方检验实验室发展迅速,规模相比较两年前已近增长了近百倍,然而新的检验技术的监管总是落后于技术发展,LDTs也是如此,其中的监管策略正是当下扼需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在取消药品器械加成政策落实的大环境下,医院和第三方之间的合作成了必然趋势,为此生物谷举办第二届第三方实验室发展论坛,邀请精通国内外LDTs监管的专家、政府、行业领军人物和创新企业,聚焦新兴检测技术的发展和LDTs的监管问题以
微生物计划的商业化挑战 :基础研究和监管仍在完善,但最大的挑战是时间
小编推荐:您不可错过的2018(第四届)肠道微生态与健康国际研讨会2018年开年,《Science》同日上线了两项微生物与肿瘤相关性研究的文章,两篇文章都揭示了人体肠道微生物对PD-1/PD-L1免疫疗法的影响。从2015年至今,《Science》已陆续发表的第五篇肠道微生物影响肿瘤免疫治疗研究文章。五篇重磅连起来,几乎坐实了肿瘤免疫疗法与肠道微生物的相关性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强和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在深化改革中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工作,以创新引领监管水平提升,进而促进食品药品行业的创新发展,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
2017年飞检258次 取消GMP认证后怎么监管
对于中国当下的药品监管来说,GMP认证的取消在更大程度上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它标志着CFDA监管职能的转变与监管思路的厘清,一个回归科学监管本质的CFDA正在向我们走来。“我们必须进行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用壮士断腕的精神坚忍不拔地加以推进。”2017年全国两会,简政放权之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性再一次被重申。医药领域已经在行动。2015年,仅CFDA公布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
国内独立医学实验室监管,优质LDTs有“绿色通道”
LDTs监管与合作:2018第三方检验实验室发展论坛 关于独立医学实验室医疗机构属性的法律界定2009年12月24日,卫计委颁布的《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试行)》,规定医学检验所是对取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并出具检验结果的医疗机构,该机构可同时开展病理学检查,明确了独立医学实验室医疗机构的属性。关于独立医学实验室检验项目,也有相关规定:《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
食药监总局发布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特此通告。附件: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附件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为了更
食药监总局举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
1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举行新闻通气会,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就总局最新公布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38号总局令,以下简称《办法》)的主要内容、医疗器械网络经营的监管形势,进行解读和分析。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飞速发展,利用网络非法销售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不断出现。例如,在网络电商平台、直营网站或移动客户端非法销售未经注册的
食药监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特此通告。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
食药监总局发布质子碳离子治疗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质子碳离子治疗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特此通告。附件:质子碳离子治疗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附件质子碳离子治疗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为申请人准备质子/碳离子治疗系统临床评价提供具体建议,并规范治疗系统临床评价资料的技术审评要求。本指导原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