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明确:未过一致性评价不采购
又一省正式发文,同品种过一致性评价企业达3家以上,暂停采购未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未过一致性评价,暂停采购10月10日,湖南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做好新药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在价格方面,通知提到,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允许生产企业以通过一致性评价后的全国最低三省平均省级价格(暂不含采用入市价模式的省份)直接挂网供医疗机构采购。这也就是说,
GW-ICC 2018|《2018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正式发布,五大更新,全面建设综合管理体系
10月12日,《2018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在第二十九届长城国际心脏病学会议上正式发布,为中国心衰诊疗标准化、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翻开我国心衰整体防控的“新篇章”。沈阳军区总医院韩雅玲院士,北京医院杨杰孚教授,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张健教授等专家出席了本次发布会。新、中、全、实,新版指南助力提高心衰诊疗水平心力衰竭,简称心衰,是所有心血管疾病的终末阶段,被称为心血管领域最后的战场。随着我国
289目录药品一致性评价落地在即 过关率仅6.57%
原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我国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289目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距离2018年年底仅剩不到3个月,对于289目录品种一致性评价而言是一件需要与时间赛跑的攻坚战。9月29日,CDE发布对企业在289基药品种一致性评价的申报与技术问题提出沟通、解决的途径,以确保做好2018年底前289基药品种一致性评价的阶段性工作的通知,看来不只企业在做最后的冲刺,CDE也在积极出示攻略,帮助
国内500亿降糖药物市场 仅两个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
2017年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审查指南》,从而掀开了一致性评价的序幕。从一致性评价总体通过情况看,截至2018年8月底,通过(含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规有98个,涉及品种57个,其中通过(含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289品种”品规数共有32个,涉及品种18个。抗2型糖尿病通过评价的药物在通过一致性评价药物中,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的2型糖尿
行家关注的一致性评价药品TOP10进度
一致性评价一直是行业人士比较关注的话题,小编根据用户在药智一致性评价进度数据库对一些药品搜索频次情况,对排名前10(同药物活性成分选择其中搜索频率最高的剂型)的药品进行了整理简析。TOP1 阿莫西林胶囊2018年4月8日珠海联邦制药(中山)获批2016年至今此药进行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有61家,25家进行了BE备案,25家企业开展BE实验,完成BE的有14家,目前进行申报的有8
国内生物医药供应链体系现状与问题分析
以政府为引导,独立第三方机构主导建设并运营的生物医药供应链协同创新体系,有利于带动离散的社会服务资源和整合区域内各类创新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引入评级机制,提升生物医药供应链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公信力,是未来生物医药产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的趋势。一、国内生物医药供应链体系现状与问题分析1. 国内生物医药供应链体系构成当前,我国生物医药供应链主要分为研发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使用环节
海南普利制药注射用阿奇霉素获荷兰药物评价委员会批准
海南普利制药11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荷兰药物评价委员会(CBG)批准注射用阿奇霉素的技术评审通知。目前进入荷兰、奥地利和德国国家阶段的批件审核发放阶段;取得批件后,该产品即可在荷兰、奥地利、德国市场进行上市销售。阿奇霉素化合物阿奇霉素(Azithromycin)最初由Pliva研发团队发现和研制。1986年,Pliva与Pfizer(辉瑞)签署授权协议,Pfize
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议价结果出炉!
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议价结果出炉了!昨日(9月3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公布并执行辽宁省2018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结果的通知》。有442个药品议价成功,其中包括新批准上市创新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等,所有药品于9月15日零时起挂网采购。一致性评价品种,议价结果出炉根据通知,在议价的品种中,有14个通过一
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2022年基本全覆盖
近日,国家药监局就《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明确重点、分步实施。各省(区、市)可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实施规划,按药品剂型、类别分步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应率先纳入追溯体系,并优先将基本药物、医保报销药物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产品纳入追溯体系。2022年底基本完成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全覆盖,药品追溯信息记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发布 明年起执行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主体责任,按基本要求、个例不良事件、群体不良事件、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分别规定了报告与评价的时限、流程和工作要求,细化持有人风险控制要求,规定持有人应当主动开展再评价,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