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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GAP检查公告(第12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1年 第63号 中药材GAP检查公告(第12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东南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2家中药材生产企业中药材生产基地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现予公告。

2011-08-23

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发布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方法原则以及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安排等进行了明确。该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检查验收阶段三个阶段。 规划要求。

2011-08-23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题研究强化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为推动落实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11年8月17日至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西安召开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强化连锁餐饮服务企业的诚信和自律意识,切实提高对餐饮服务特别是连锁餐饮服务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边振甲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11-08-2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2家检测机构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规定,2011年3月25~26日,3月30~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分别对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纤维检验局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 经审查,认可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医用电气设备等678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

2011-08-2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完善化妆品审评审批机制意见

为加强化妆品审评审批管理,完善机制,规范行为,落实审评审批责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关于完善化妆品审评审批机制的意见》,并于日前印发。 意见对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审评审批职责分工、审评专家委员会表决机制、技术审评结论责任主体、技术审评情况反馈机制、申请人答辩制度、审评审批管理和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

2011-08-19

关于认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医用电气设备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11]324号 2011年07月21日 发布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11年3月25日至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

2011-08-1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公告(第229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1年 第62号 药品GMP认证公告(第229号)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北京同科远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要求...

2011-08-19

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咨询事宜的公告(第78号)

2011年11月24日 发布 为方便申请人咨询药品安全监管相关事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将开展对外咨询工作。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咨询时间:每周三上午9:00-11:00咨询地点: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咨询窗口

2011-11-2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第6号)

2011年11月11日 发布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山西康源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1月24日。

2011-11-1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备选名单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做好化妆品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组建国家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下设安全风险评估专门委员会。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以及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专门委员会专家备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15日。

201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