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活力苏口服液等3个品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
2012年12月03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药品标准变更等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活力苏口服液、六味地黄胶囊和花红胶囊等3个品种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见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布局的通知
2012年12月10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06年,国家局公布了在各省(区、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区域性批发企业)布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公告(第251号)
2012年12月17日 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 告2012年 第75号 药品GMP认证公告(第251号)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2年12月07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类含短半衰期正电子核素的放射性药品,用于疾病诊断、疗效评价和脏器功能研究等领域。由于正电子核素的半衰期较短(一般不超过2小时),生产企业难以实现异地供应,目前多为医疗机构自行制备和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GAP检查公告(第19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2年 第73号 中药材GAP检查公告(第19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辽宁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2家中药材生产基地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现予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批公告(2011年第4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1年 第55号 保健食品审批公告(2011年第4期) 下列保健食品(见附件)已于2011年5月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2家检测机构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规定,2011年3月25~26日,3月30~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分别对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纤维检验局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 经审查,认可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医用电气设备等678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完善化妆品审评审批机制意见
为加强化妆品审评审批管理,完善机制,规范行为,落实审评审批责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关于完善化妆品审评审批机制的意见》,并于日前印发。 意见对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审评审批职责分工、审评专家委员会表决机制、技术审评结论责任主体、技术审评情况反馈机制、申请人答辩制度、审评审批管理和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
关于认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医用电气设备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11]324号 2011年07月21日 发布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11年3月25日至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6年9月7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