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等7个文件意见
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等7个文件意见,全文如下:为做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配套文件制修订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已上市生物制品变更事项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已上市生物制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生物制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第一部分 预防用生物制品)》《生物制品
国家局发布《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2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征求《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意见稿包括总 则、记录与数据管理基本原则、纸质记录管理要求、电子记录管理要求、附则六章二十九条, 适用范围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中产生的依法需要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记录与数据。意见反馈时间截止日期是2020年3月15日。下面,进行划重点,快速了解:数据包括
《干细胞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临床研究与应用专家指导意见》发布
为进一步提升干细胞救治新冠肺炎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协调优势资源,救治(危)重症患者,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干细胞生物学分会和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于3月10日联合发布《干细胞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临床研究与应用专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包括概述、实施条件与要求、临床研究的实施、分类管理和注意事项等
NMPA发布《化学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
近日,FDA 公布了连续三个雷尼替丁的召回公告,亚硝胺杂质问题又推到了风口上。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学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对于亚硝胺类杂质,国家药监局终于发布了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对于亚硝胺类杂质的限度,有二种计算方法,并进行了举例:示例1:有权威机构推荐的TD50值的亚硝胺类杂质的限度一
拜耳非甾体雄激素受体拮抗剂Nubeqa(darolutamide)在欧盟获积极审查意见!
2020年02月05日讯 /生物谷BIOON/ --德国制药巨头拜耳(Bayer)近日宣布,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人用医药产品委员会(CHMP)已发布一份积极审查意见,建议批准Nubeqa(darolutamide),用于非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nmCRPC)患者的治疗。现在,CHMP的意见将递交至欧盟委员会(EC)审查,后者预计在未来几个月内做出最终
国家药监局就三部法规公开征求意见
药品注册,是指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提出药品注册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基于现有法律法规要求和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9月30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重磅消息,就三部法规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8月26日,《药品管理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建立科学、严格的药品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管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意见
10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内容如下: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着成绩。同时也要看到,中西医并重方针仍需全面落实,遵
国家药监局发布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通告征求意见
9月17日,国家药监局在官网称,《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已经发布,为进一步指导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建设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9年9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电子邮箱:mdct@nmpa.gov.cn联系人及电话:黄伦亮,01
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
近期,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了健康中国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坚持预防为主,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为加快推动
细胞治疗首次写入2019年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
近日,国家发改委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其中,有关于医药产业的分别为鼓励类8项、限制类6项、淘汰类13项。在鼓励类别中,新技术、新药以及医疗器械被大量纳入。与2011年版和2016年版目录相比,新版目录有许多调整。儿童药、短缺药以及基因治疗药物、细胞治疗药物等首次被增加进鼓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