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情况:仍可防可控 传染来源尚未找到
湖北省武汉市发生不明原因肺炎疫情后,国家卫健委立即派出国家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武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湖北省、武汉市共同研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2020年1月1日,国家卫健委成立由主任马晓伟为组长的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会商分析疫情发展变化,研究部署防控策略措施,及时指导、支持湖北省和武汉市开展病例救治、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据悉,
武汉这所高校培育的蔬菜获国家科技奖
10日上午,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京举行,湖北省共有28项成果(通用项目)获奖。获奖项目多数由在汉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牵头或参与完成,这也再一次显示了武汉的科教实力。在这28项获奖成果中,由湖北省主持完成的成果有14项,其中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4项,国家科学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湖北省参与完成的获
国家药监局发布一号文件 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监管
1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这被认为是里程碑事件,真实世界研究( RWE)将会是药品研发的重要方向。对于新药, RWE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3期临床试验的成本;对于扩适应证的药品,可以直接免去3期临床试验。罕见病药物准入、广谱药物(例如PD-1抑制剂)新适应证审批、中医药再评价,被认为最快能获益。但
歌礼皮下注射PD-L1抗体ASC22获国家药监局批准,在慢性乙肝患者中开展临床试验!
2020年01月24日讯 /生物谷BIOON/ --歌礼制药(Ascletis)近日宣布,其皮下注射PD-L1抗体ASC22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在慢性乙肝患者中开展临床试验。ASC22是全球首个(first-in-class)被批准在慢性乙肝患者中开展临床试验的皮下注射PD-L1抗体。根据WHO发布的《2017年全球肝炎报告》,全球范围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不再试点 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
刚刚,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称,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不再选取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由全国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联盟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附文件原文: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工
国家卫建委发布消息 河北省村医实行定额补助 最高1万5
村医补助问题再次被强调,定额补助最高可拿1万5。特困地区存在经济欠发达、农村医疗服务水平较低、医务人员短缺等问题。如何将农村卫生人才留下来、用得好,是目前各地正在解决的问题。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第94期),提到河北省承德市用政策留人、用待遇留人、用事业留人。努力解决村医待遇、养老和管理等问题,让村医“留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电视电话会加快推进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1月3日下午,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推进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当前工作进展,交流试点省份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倒排时间、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督促落实,确保今年3月底之前完成疫苗追溯体系建设任务,实现全部疫苗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陈时飞出席会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印发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等文件的通知
近期,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印发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等文件的通知,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适用于依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实施的抽样工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及规范性检查、稽查执法等药品监管工作另有规定的,执行相应规定。抽样原则1、 科学性,取样操作、贮运过程应科学合理,保证样品质量。2、 规范性,抽样程序应规范、有序,不得随意更改。
动物研究所魏辅文院士团队科研成果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1月10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了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大会,为获奖代表颁奖,并发表重要讲话。由动物研究所魏辅文院士团队领衔完成的“大熊猫适应性演化与濒危机制研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魏辅文院士作为获奖代表上台领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是由国务院为奖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而设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数学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印发首次药品进口口岸评估标准的通知
近期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首次药品进口口岸评估标准的通知,全文如下:各口岸(边境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增设允许药品进口口岸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134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增设允许药品进口口岸工作评估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