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3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2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河北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2家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时间9月30日至10月9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四川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2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第41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上海华源安徽锦辉制药有限公司等39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22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收回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的通知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在对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中发现部分批次产品无菌检查不符合要求。为此,2013年8月27日至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派出检查组,对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生产实施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飞行检查。
国务院:推进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脱钩
近日,国务院发布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提出具体要求。“意见”指出,“以邓小平理论、
Illumina的囊性纤维化诊断方案获得CE-IVD认证
Illumina, Inc. (NASDAQ:ILMN),Illumina公司近日宣布,其台式新一代测序诊断平台MiSeqDx与Cystic Fibrosis(囊性纤维化)诊断方案于6月26日在欧洲通过CE-IVD认证,并于7月在欧洲数个国家上市。
陕西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重庆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河北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9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其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检查,对以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5家企业发给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