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明确线上线下一致监管原则
2月9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办法》指出,网售药品发展迅猛,但监管法规相对滞后,造成监管环节的一些新问题。为完善监管,食药监总局起草该文件,并希望社会广泛参与讨论。《办法》要求,网售药品应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社会共治;同时依托第三方平台的网络技术、客户粘性等优势,“以网管网”;鼓励“网订店取、网订店送”。起草背
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精乌胶囊等4个品种药品说明书的公告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论证和审定,将精乌胶囊调出非处方药目录,按处方药管理,百乐眠胶囊由乙类非处方药调整为甲类非处方药,同时对上述2种药品及七宝美髯丸、心元胶囊的说明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所有精乌胶囊、百乐眠胶囊、七宝美髯丸、心元胶囊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强和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在深化改革中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工作,以创新引领监管水平提升,进而促进食品药品行业的创新发展,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18年2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反馈。电子邮箱:liyy@cde.org.cn。附件: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药品审评审批信
总局召开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专家座谈会——以满足临床需求为导向 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1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专家座谈会,听取医疗器械领域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来自临床和科研一线的专家学者、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中国生物材料学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和部分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总局副局长焦红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总局医疗器械注册司、医疗器械监管司、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负责人通报了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监管工作进展情况。20
总局发布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 7类药品优先
刚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对优先审评审批的范围、程序和要求给出了明确说明。此外,通知在优先审评审批的范围部分明确提出,防治下列7类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注册申请优先:1.艾滋病;2.肺结核;3.病毒性肝炎;4.罕见病;5.恶性肿瘤;6.儿童用药品;7.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的疾病。附公告原文:总局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
总局通报:20批药品不合格
元旦假期回来,不合格药品通报天天有,其中还不乏大企业、大品种,可见,新年伊始,药监严查力度再度升级。▍20批药品被查不合格1月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20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5号)》,标示为江西永升生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药品不合格。根据通告,不合格项目包括装量、含量测定、水分、微生物限度等,对于不合格药品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
52个药品主动申请暂停销售
元旦假期回来,又有52个药品主动申请暂停销售,不玩了!▍湖北:50药品撤销挂网昨日(1月3日),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企业申请撤销挂网信息公示》,包括血塞通片、小儿感冒颗粒、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等50个药品,均是企业主动申请撤销挂网。从撤销挂网的名单,我们可以发现,很多都是廉价药、低价药。具体如下:▍云南:2品规不能供应1月2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关于非基本药物暂停交易资格》,
各大省市发文按病种付费 药品营销即将颠覆
在医药代表备案制的喧嚣下,一项十分重要的政策悄然在四川、湖南、黑龙江、海南、武汉、济南等省市落地。2018年多地公立医院已开始实行按病种付费。所谓按病种收费标准,即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检验、检查、手术、麻醉、床位、护理、药品、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以及医疗机构要求或者推荐患者外购并在医院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不包括患者在
食药监总局公开征求《药品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检查行为,保证检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检查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监管司。电子邮箱:yhjgs@CFDA.gov.cn附件:1.药品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2.反馈意见表附件1药品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