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提示消费者不要购买“减肚子汤”类产品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接到多起关于标识名称为“减肚子汤”类产品虚假宣传的投诉举报。这些产品在地方电视台和互联网反复播出声称具有降糖、降脂、降压、和减肥功效,主要宣传途径为广告专家讲座,并通过4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消费者不要通过网络购买海外代购抗癌药
据统计,2013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黑龙江“11·15”网络制售抗癌假药案等重大网售抗癌假药案件16件。以2013年3月破获的江苏“12·3”雷某跨国代购销售假抗癌药案为例:犯罪嫌疑人雷某雇人从印度购买来源不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消费者不要通过网络购买低价知名品牌化妆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消费者不要通过网络购买低价知名品牌化妆品2014年08月28日 发布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化妆品重大案件8件,其中部分案件涉案金额超亿元
世界食品标准机构被誉为消费者的安全网
食品法典委员会是世界消费者保护和国际食品公平贸易的最高食品标准机构,值此庆祝其成立50周年之际,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以及各国政府一致称赞该委员会所作的积极贡献。 “食品法典标准如今已成为食品安全的基本标准。无以伦比,”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博士在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年度例会上说。“它们是国际公认的涉及食物链所有环节最有效的标准。
辽宁规定食品吃出“异物”消费者可索赔十倍
消费者买来的食品“不干净”,责问商家,商家大多退换货品或退款了事,针对此种现象,辽宁省工商局近日发布提醒,对于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厂商,消费者除要求退还价款外,还有权索取十倍赔偿金。 辽宁省丹东市韩女士日前在市内某超市购得“佳梦”牌杏肉280克,共4小袋,共花费7.80元。回家后,韩女士在其中一袋杏肉里吃出一个苍蝇,另有一袋虽未开封,也能看到袋里有头发丝。韩女士因而呕吐不止。
新疆推广“电子眼” 为消费者“盯紧”食品安全
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今年将推广网络动态管理系统,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机制和可追溯机制,用无所不在的“电子眼”为消费者“盯紧”食品安全。 记者4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获悉,除了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和日常监管执法等常规手段,今年新疆将创新监管手段,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系统,在“一体化”的综合业务数字应用平台上,实现12315、食品安全等业务应用和服务资源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