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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医美市场健康发展,艾维岚发布官宣公告

艾维岚再次呼吁广大求美者提高警惕,在进行医疗美容服务时请认准“三正规”:正规医美机构、正规医生、正规产品。在使用医疗美容产品前,应主动进行扫码验真,确保产品的真实性,验真通过后再同意接受诊疗。

2024-07-31

盛普向全球招募LeSoleil莱素理防治药物系列对COVID-19已知所有变异毒株的临床研究再验证合作机构的公告

盛普生命科技有限公司(Suntrap LifeTechnologies Ltd.)自2020年2月,审慎地针对COVID-19的特性进行了评估和发展预测,快速立项并组建了盛普研究团队,利用自建并符合药物发现科学规律的S-CPDD药物设计体系与药物发现系统及IDDNU®(国际药物设计与发现网络联盟,International Drug Desig

2022-01-06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5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为规范和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注册申请人的药物警戒活动,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并就实施《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当积极做好执行《药物警戒质量

2021-05-15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氟哌啶醇制剂说明书公告

  3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氟哌啶醇制剂说明书公告,决定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量】等项做出统一修订。本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氟哌啶醇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21年6月14日前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

2021-03-18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阿魏酸钠注射制剂说明书公告

  3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阿魏酸钠注射制剂说明书的公告,决定对【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进行统一修订。根据公告要求,本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阿魏酸钠注射液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2021-03-18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

12月29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一则关于修订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对该注射剂(包括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液、注射用门冬氨酸鸟氨酸)说明书【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项进行修订。具体公告内容如下: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0年第121号)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

2020-11-05

关于公布2020年度医学科学领域专业评审组组成名单的公告

2020年9月12日至2020年9月16日,医学科学部组织评审: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布评审会专家评审组组成名单(按姓氏拼音顺序排列):艾玎 白晓春 柏勇平 毕焕州 边专 曹彬 曹春梅 曹君利 曹流 曹维 曹务春 柴人杰 常才 常俊标 陈畅 陈棣 陈丰原 陈罡 陈华富 陈吉华 陈建苏 陈江汉 陈敬洲 陈凛 陈琪 陈启

2020-09-21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脑心通制剂说明书的公告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脑心通制剂说明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脑心通制剂(包括片剂、胶囊剂、丸剂)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修订要求显示,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有出血倾向、行经期妇女或使用抗凝、抗血小板治疗的患者,脾胃虚弱者及过敏

2020-04-11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

近期,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 第46号),全文如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办法》实施工作,保证新《办法》与原《办法》的顺利过渡和衔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新《办法》发布后,与新

2020-04-06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近期,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全文如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以下简称《生产办法》)已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药品生产监管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0年7月1日起,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

2020-04-06